张中行:快乐与众乐主义

时间:2023-06-10 22:28:20来源:9966文库网作者:随笔好文

张中行:快乐与众乐主义

  张中行:快乐与众乐主义

  上面说到生比死好,张中苦少比苦多好,行快这就理说是乐众乐主由义跳到利。为了避免误会,张中我们可以不用利,行快而用道德哲学中习用的乐众乐主说法:生活现象虽然多到无限,而所求不过是张中快乐(偏于心理学的说法);或者说,评定行为的行快善恶或对错,应该以能否去苦得乐为标准(偏于道德哲学的乐众乐主说法)。与行义相比,张中这种求乐的行快想法也许更接近常识。当然,乐众乐主问题也不少。张中一是行快乐与义有时候冲突(小如酗酒,大如吸食毒品),乐众乐主怎么办?二,乐与品德像是没有血肉联系。没有联系,它就有可能被赶到道德规律之外,还会有道德规律之外的评价行为的标准吗?三,乐有人己之间未必协调的问题,如争夺心爱之人或物就是这样,甲乐则乙苦,甲苦则乙乐,怎么办?边沁主义就是想解决这最后一种困难,它把乐的范围扩大,说道德哲学所谓善,应该指能够使最大多数人得到最大幸福的行为。这样,乐在人己之间不能协调的时候,就可以用计量的办法来解决(自然还难免有算不准的问题)。边沁这种想法,过去称之为功利主义,其实也是古已有之,就是《孟子》的“与少乐乐,与众乐乐,孰乐?”“不若与众。”(《梁惠王下》)可以称之为“众乐主义”。众乐主义是“量”的原则的扩大:一方面,就己身说,一分乐不如两分乐,两分乐不如三分乐;另一方面,就社会说也是这样。兼及社会,肯定了利他,可以使道德规律找到更稳固的基石。可是以乐为值得追求的价值,终归是,就己身说容易圆通,因为有“实感”为证;推到己身以外,找理由就不容易,因为没有实感为证,尤其是人己苦乐不能协调的时候。此外还有个非常严重的问题,是四,量的原则难得普遍实用,因为有许多事是虽乐而不当做。写《逻辑系统》的小穆勒是边沁主义者,也承认快乐有高下之分。常识也是这样看,如平时,赌博与读诗之间,乱时,整人与宽大之间,绝大多数人认为前者卑下而后者高尚。可是这样一来,量的原则就不得不同质的原则平分秋色,作为评价的原则,允许平分秋色,它就完了。五,还是就常识说,人的日常活动,有不少显然与求乐无关,小的,如挤向前看车祸,大的,如已经苦于不能教养还要生育,等等,都属于此类。有不求乐的行为,而且为数不小,这就使我们不能不推想,人生活动(www.lz13.cn)的种种花样,如果有动力,或说有所求,这动力或所求,也许是比快乐更为根本的什么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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